蒙元路,男,壮族,1971年11月27日生,中共党员,1993年7月毕业于中国刑警学院痕迹检验专业,大学本科学历,理学士学位,2013年6月份获得司法鉴定执业资格。曾任崇左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痕迹检验工程师。由于工作突出,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、获各级嘉奖23次。蒙元路同志自1993年7月从中国刑警学院毕业即在凭祥市公安局从事痕迹检验工作;1997年7月借调到南宁地区公安局,2004年撤地设市成立崇左市公安局,蒙元路同志一直都在刑侦支队从事痕迹检验工作。1999年2月经广西公安厅批准,蒙元路同志取得痕迹检验工程师任职资格;2006年8月,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授予痕迹检验鉴定人资格。在14年的技术岗位中,他能自觉加强政治学习,始终坚持以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,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他爱岗敬业、任劳任怨、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,坚持求实创新、拼搏奉献的科研精神,不断探索、研究、开展新的检验项目,解决本专业的疑难问题,他在工作中共勘查各类刑事案件现场1500余起,出具痕迹检验鉴定书1216份,检验意见书540份,检验各种检材8000余份,鉴定结论准确、客观,为刑事诉讼提供了充分的证据,通过技术检验直接认定犯罪嫌疑人破案560多起,有力地打击了犯罪;在侦查破案中,他能通过对涉案物证的慎密检验、准确分析,为侦查工作提供准确的方向、范围,为破案提供最为关键的证据,破获了一大批重特大恶性案件,如凭祥市1995.4.15持枪杀人案,隆安县1998.07.18雇凶杀人案,宾阳县1999.9.20入室杀人案等等。蒙元路同志在长年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宝贵经验,他积极撰写专业论文,在国家级、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6篇,撰写现场分析报告80多篇,为广西痕检技术的发展付出了自己的努力。